伤害他人潜逃十年 家属规劝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系蒲城县罕井镇的一名农民,2002年某天晚上,被害人王某某到其家中纠缠侄女杨某,其劝王某某等人离开,被王某某拒绝发生争吵,刘某某从其房间地上拿起小木凳将王某某头部砸伤,王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刘某某得到此消息后一直潜逃。
蒲城县公安局干警多次上门找到刘某某的家属,通过阐释法律,耐心细致做工作,取得了刘某某家属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愿意配合并规劝刘某某归案,在其家属的劝说之下刘某某已投案自首,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鱼生财 张 琼 阴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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