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自产“三不管”食品,你敢吃吗?
质监不管,卫生不管,工商不管
作者: 王延斌
热气腾腾的包子,风格多样的小菜,美味酥脆的烤鸡……这些外表光鲜的超市自产食品,你敢吃吗?在李国安代表看来,超市自己加工制造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不太敢吃”。
山东省科学院李国安研究员对多家超市进行跟踪调研,超市自产食品乱象让他感到忧虑。
无论是包子等主食,还是香肠等熟食,超市人员在称重后,打上当天的“生产日期”,消费者怎么知道这不是“库存货”?
在某超市糕点后台操作间,加工好的面包暴露在面板上;面点师傅“赤手上阵”,将加工好的面包装袋;地面上摆着“泡打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加工企业必须标明含有何种食品添加剂。”李国安看到,部分超市标签上,除了简单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之外,再无标记。而像面包、咸菜等“自制”食品的加工过程,用了什么材料,怎么制作出来的,制作过程干不干净,这些都是问号。
“超市自产食品问题很多。”调研结果让他很吃惊,“根据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分段管理原则,质监管生产环节,卫生管餐饮和食堂,工商管流通领域。”
超市自产食品游离于生产、流通、餐饮之外,“超市应该由工商部门管理。从工商部门职能来看,只能监管超市的证照管理、索票索证等,超市加工现场的卫生环境、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不属工商部门的职能管理范畴。”
“质监不管,卫生不管,工商不管,超市自产食品属于‘三不管’的监管真空带,谁来保证食品的质量?”李国安问。
当然,在对食品的监管上,上述三个执法部门在各自领域都很尽职,李国安认为:面对着超市自产食品这个交叉带,执法部门是不是也需要加强沟通?
他拿出《食品安全法》:“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李国安认为应该从三个方面着手:国家有关部门需要“顶层设计”,加强对超市“自产”食品的监管力度;超市在建立“食品质量检测室”对外来食品抽检的同时,加强对自产食品监管;消费者也要对超市自产食品特别留意,除了进行色、香、味感官的检查之外,购买拥有法律规定完整标签的食品,并保留好相关票据。(记者 王延斌)
《科技日报》(2012-03-14 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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