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海参简介宣传特种功效今天开庭
前天不认过期食品,今天不认产品说明!消费维权何时不再难?
一、前天开庭沃尔玛不承认自己销售过期食品
2月14日上午9点,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钟长春行政诉讼碑林区工商分局涉嫌行政不作为一案,《老孙打假网站》孙安民做代理。
开庭后,本案的第三人“沃尔玛(陕西)百货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意外的和被告碑林区工商分局同坐在被告席上。
坐在一条板凳上,自然一唱一和了。
沃尔玛代理人愣不承认原告在他们超市里购买到的过期食品是他们销售的,并说早在六个月前就不销售这种横版包装的食品了。所以原告你就是有购物凭证、实物、当场投诉过我们也不认!
被告碑林区工商分局声称接到投诉后就到沃尔玛超市去检查了,现场未发现有过期食品,所以无法受理。如果受理,就坚持要投诉人(原告)“提供新的证据”,否则无法断定过期食品是否从沃尔玛超市购买。
原告代理人孙安民发言:原告付款后发现购买的食品中有过期的食品,即刻就去沃尔玛客服部投诉,无果,第二天去被告处投诉,被告在沃尔玛超市里转了一圈,说没有发现过期食品。而恰恰放弃了一个重要步骤:一没有在沃尔玛超市里调取各个环节里的监控录像,二没有去检查沃尔玛超市涉案产品的账目。
这种行为说重了就是渎职不作为,说轻了就是忽悠。
二、今天开庭沃尔玛不承认含有“特种工效”宣传的产品简介
2月14日上午9点,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西安市民沈先生民事诉讼西安“沃尔玛(陕西)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海参食品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一案,《老孙打假网站》孙安民为原告沈先生做代理。
原告诉状称:他在沃尔玛超市购物,看到有“特效功能”的海参,每盒4100元。该产品说明书宣称海参对人体疾病有八种“特殊功效”,其中第二种功效和第三种功效是针对“高血压、高血脂、心血管病、冠心病、血栓、静脉血栓、心肌梗塞、心脏病、神经衰弱”的。
沈先生为孝敬老人,又因营业员的热情推荐和产品广告的诱惑,他误以为海参确实有保健功能和医疗作用,遂不惜代价购买了两盒带有特殊功效的“海参”孝敬老人。
购买后,依据说明坚持食用,后发现老人身体状况依然如故,并无好转。经查看包装标识和请教医生,才发现这么高档、这么值钱、这么珍贵的、带有特殊功效的产品只是一种普通食品。食品包装上只有一个食品QS标识,却没有保健食品和药品的批准文号和标识,遂感觉自己受到了欺诈,白花了数千元,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不说,还耽误了对老人疾病的治疗。沈先生认为被告销售的食品宣称对人体疾病有特殊保健功效是一种欺诈行为,要求依法“退一赔一”。
不料,被告代理人核查过原告的相关证据后竟然说:“该产品简介不是他们的,他们的产品没有简介!”
此话一出,令人愕然!
原告委托本人做代理时,本人曾再三了解原告购买涉案产品的过程和相关证据。事后还亲自到现场处过几次,代理人曾见到被告水产品卖场专柜里面摆放着简介说明,有一次还让服务员拿过来看了看,一切都与原告的说法相符。这本产品简介单位名称、电话等标识与产品外包装上的部分标识完全一致。
看来,人们的诚信观念好像越来越差了!出现问题就狡辩!
希望我们的生活环境和法治环境越来越好,消费者维权何时不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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