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网络团购旅游陷阱
南都讯 “团购”成为2011年市民最喜欢的事,从团购衣服、用品,到团购年夜饭、门票、旅游线路等层出不穷。但随着“团购”的发展,众多市民发现,市场上有诸多“团购”产品名不副实,或是严重“缩水”或是陷阱多多。
针对“网络团购旅游”一事,珠海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读者,一定要擦亮双眼,辨别真伪。参加网购旅游时,一定要确认旅行社的相关资质,“证照”是否齐全?交款后要索取发票,确认旅游行程,并与合法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以互联网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的,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外,其网站首页应当载明旅行社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和业务经营范围,以及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也就是说,任何旅行社经营业务实行“许可证经营”制度,需要相应的资质,获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方可经营旅游业务。
珠海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欢迎广大游客积极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报“黑中介”、“非旅行社”等违规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稿件发布与内容纠错:18309209791
行风监督电话:15529092222
创意策划与直播服务:15667159999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kjw@kjw.cc 029-8969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