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网| 中国科教第一门户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动态 > 正文

十年不悔执行路 只为安抚百姓心——记彝良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曾强文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十年不悔执行 2011-09-23 10:16:13
  2011年9月10日,彝良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执行标的37万元特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一次性给18名申请执行人兑现了执行款36万元。至此,经过县法院执行局人员的不懈努力,一起十年前就已经中止执行的特大交通肇
  2011年9月10日,彝良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执行标的37万元特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一次性给18名申请执行人兑现了执行款36万元。至此,经过县法院执行局人员的不懈努力,一起十年前就已经中止执行的特大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大案,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1998年7月13日,被执行人陈某驾驶其弟的中巴车肇事,造成二十余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此案经彝良县人民法院审理,于1999年和2001年分别作出判决和民事调解书,由陈某兄弟俩赔偿当事人共计73万余元赔偿款。判决生效后,由于当时两个被执行人中有一人在服刑,又均无财产可供执行,因此,在被执行人履行了1万元义务后,该案被依法中止执行。尽管案件的执行程序已经终结,但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却没有放弃相关工作。在漫长的十年中,始终坚持不懈为申请人追讨执行款。在发放执行款现场,申请人胡依桃禁不住泪流满面,连声感谢县法院干警心系受害人,依法结陈案。
  
  十三年前的那场交通事故,带给受害人家庭的是无法磨灭的伤痛。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彝良法院执行局干警坚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执法理念,发扬艰苦朴素的精神,不论严寒酷暑、雨雪冰霜始终对追讨执行款进行坚持不懈的努力,在得知县人民政府解冻凯丰路的房屋准建手续后,知道被执行人的地基可以进行变卖,便有执行标的后,执行局副局长曾强文带领执行干警兰绍刚等人,冒着烈日高温,奔走于相关部门和当事人之间,最终促成被执行人将宅基地变卖,及时将款项予以分发给申请人,才有权利人领取款项那温暖而心酸的场面。
  
  作为一名执行干警,很多的艰苦和劳累只有在执行完毕一个案子后,才能深深的体会,看到权利人满意的笑容,才能将那颗悬着的心放下。作为执行局领导,在翻阅执行卷宗和接待走访权利人时,都被因各种原因对权利人和受害人造成伤害的图片和场景刺疼着心。所以,曾强文,一个执行岗位上既是战斗员又是指挥员的共产党员,把老百姓的满意当做自己执行工作的最好评价,五十余载的人生,三十年的法官生涯,十年之久的执行路,他谱写的不是人生旅途上绚丽的华章,而是一个共产党员坚定的信念,是一名法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是对党、对人民、对国家、对法律的忠诚。
  
  将军山下、洛泽河畔、乌蒙山麓,他正迈着他坚实的脚步,带着他的执行队伍,行走在山涧沟谷,践行着一个党员法官的使命,也在丈量着法官在人民心中的尺度。无悔执行路,风雨依旧行,曾强文,一个平凡岗位上的执行法官,正在用自己的余辉,为构建平安和谐彝良尽着应尽的职责。
  
  
  
  

稿件发布与内容纠错:18309209791

行风监督电话:15529092222

创意策划与直播服务:15667159999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kjw@kjw.cc 029-89696369

回顶部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 | 新浪微博| 全国地市频道加盟热线:15529092222

Copyright © 2018 科教网(中国)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8015870号-1

科教网 - 中国科教产业第一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