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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醉驾入刑第一人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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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标签:西安 2011-05-10 09:06:17
因心烦喝了3瓶啤酒,血液酒精含量超标2倍多,却仍驾车上路。43岁男子杨某因此成为西安醉驾入刑第一人。昨日,记者从雁塔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今天下午,本案将在雁塔区法院一审开庭。

本报讯 (记者薛雯 实习生张玉)因心烦喝了3瓶啤酒,血液酒精含量超标2倍多,却仍驾车上路。43岁男子杨某因此成为西安醉驾入刑第一人。昨日,记者从雁塔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今天下午,本案将在雁塔区法院一审开庭。

5月3日下午4时许,在西影路观音庙村口,一男子驾驶陕E牌照小轿车行驶中撞上了路中央的隔离栏。隔离栏和小轿车均有损坏。附近群众看见司机下车后意识不清,怀疑他酒后驾车,于是报警。曲江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司机满嘴酒气,迷迷糊糊,承认自己喝了酒。之后对他的血醇浓度检验显示: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18.84mg,超过80mg的醉驾标准2倍多。

据悉,驾车男子杨某(43岁,雁塔区人)是一名有着21年驾龄的老司机。事后,他表示,其实自己通过媒体早已知道从5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当天是因为心烦,就抱着侥幸心理喝了酒,非常后悔。

5月4日,杨某被刑事拘留。他因此成为醉驾追究刑责以来,西安首例因醉酒驾车被刑拘的驾驶人。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杨某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被处1000至2000元的罚款,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将面临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拘役。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雁塔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杨某醉酒后驾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并导致事故的行为违反《刑法》、《刑法修正案(八)》的有关规定,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对其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今天下午,这起西安首例醉驾入刑案将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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