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醉驾入刑"第一人被拘

事故现场。(图片由交警曲江大队提供)

酒驾司机杨某和肇事车辆。(交警曲江大队供图)
本报讯 (记者郭欣 实习生李天娇) 昨日,醉驾追究刑责以来西安首例醉酒驾车的人被刑拘,这名男子酒后开车撞上了路中央的隔离护栏,交警对其抽血检查后发现,他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18.84mg,超过80mg的醉驾标准2倍多。
轿车撞上护栏
司机满嘴酒气
5月3日下午4时许,一男子驾驶陕E牌照的小轿车行至西影路观音庙村口时,直接撞上了路中央的隔离护栏,附近群众看他下车后摇摇晃晃意识不太清醒,怀疑他有酒驾嫌疑,便报警。曲江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刚开始只见到了停在路中央头部被撞坏的黄色轿车,却不见司机。在向周围群众了解后,交警才找到蹲在路边的司机,“他当时满嘴酒气,迷迷糊糊的,意识不太清醒。”曲江大队事故科李警官告诉记者,虽然这名司机有点迷糊,但从始至终都很配合,态度也很好,在现场询问时就承认自己喝了酒。随后,交警将他带回大队做了抽血检查。
酒后驾车心存侥幸
没想到就出了事
等到这名男子酒醒后交警了解到,他姓杨是雁塔区人,今年43岁。事发前在东仪路一家小面馆喝了3瓶啤酒,刚喝完酒就开车上路了。“他说自己是因为心烦才去喝酒的,虽然他之前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已经知道从5月1日开始,相关法律对酒后驾车的处罚更加严厉,醉酒驾车要承担刑事责任,但还是存在侥幸心理喝了酒,没想到就出了事。”李警官说。昨日提审杨某的警官也告诉记者,杨某现在非常后悔,讯问中甚至流下眼泪。
吊销驾证并罚款
5年内不能再领照
目前,杨某已被刑事拘留。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他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被处1000~2000元的罚款,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他或将面临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拘役。
对此,曲江大队副大队长孟咏东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车的社会危害非常大,不但无法保证自己的安全,也可能对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伤害,大家一定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谨慎驾驶。
据悉,杨某是醉驾追究刑责以来西安首例因醉酒驾车而被刑拘的人。另外,5月1日19时35分,榆林市民马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民警查扣,成为陕西省内第一个因醉驾被刑拘的机动车驾驶人。
延伸阅读
醉驾留案底 污点伴终身
从5月1日起,醉酒驾驶将付出更大的代价。实际上,醉酒驾驶要付出终身代价。醉酒驾驶纳入刑法后,醉酒“成本”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这是一种犯罪行为而非违法行为,拘役属于刑罚的一种,服刑后这将是“犯罪前科”而伴随当事者一生,而更多的影响则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醉驾入刑,除了当事人在受罚方面与此前不同外,所需要经过的法律程序也发生变化。醉酒驾驶这一犯罪行为,从发生到判刑期间需要过三道关:公安交警部门在查处后,将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经过侦查后移交检察院,检察机关在调查后批准逮捕,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后做出判决。 宗合
相关链接
各地醉驾入刑第一人
北 京
5月1日凌晨,25岁的内蒙古司机李俊杰醉酒驾车行至东城区朝阳门桥时,被北京交警查获 。经检测,李俊杰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59.6毫克。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李俊杰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成为北京醉驾入刑第一人。
济 南
5月1日下午,从聊城到济南参加婚宴的一名51岁男子,喝完喜酒后不听朋友劝说,执意开车,被交警查获。经血样检测,他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00.87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民警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浙 江
5月1日凌晨,浙江淳安警方在千岛湖镇城区查获一涉嫌醉酒驾驶的男子。该司机酒精含量达到108.7mg/100ml。据初步了解,此人可能成为浙江第一个醉酒驾驶入刑者。 宗合
禁停区停放 14辆车被拖移
本报讯 昨日,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对南二环沿线违法停车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共拖移车辆14辆。交管部门特别提醒市民,黄色道沿为禁停区域;在高新区除唐延路和高新路外,其他路段黄色道沿不视为禁停区。目前,交管部门正在协调,期待进一步完善高新区的禁停标志。
在南二环沿线记者看到,虽然从4月20日到现在,西安的16条主干道禁停已经有十多天了,但仍然有很多车辆停在路边道沿为黄色标线的路段。在太白路立交桥东侧的禁停区,停在路边的三辆车被交管部门拖移。在雁塔立交桥东侧的辅道上,一辆红色越野车不仅无牌照,还逆向停在道路外侧。
对这些违法停放的车辆,交管部门逐一进行拖移。车主可拨打122查询车辆情况,并带齐车辆手续到停车场将车领回。
记者注意到,虽然被漆画成黄色的马路道沿,实施之前交管部门也在各种媒体上进行宣传告知,但仍然有很多市民并不了解。交管部门特别提醒市民,被漆画成黄色的道沿为禁停区域。
文/图记者郭欣 实习生李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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