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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回购”两座大桥供市民免费通行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咸阳回购两座大桥 2011-04-26 14:48:35
人民网《人民热线》等高度关注
  本报讯(记者蒋增科申谨源)我市决定秦都桥渭城桥5月1日起免费通行后,引起中央各大媒体广泛好评,人民网《人民热线》等高度关注,连续数日在重要位置挂登,跟帖者达53万。
  
  在《人民热线》栏目中,刊挂河南网友盛大林的来论《陕西咸阳“回购”路桥是正确方向》。来论说,公路收费屡起争议,有多方原因:一是经营权卖给了企业;二是公路建设仍需收费筹资或还贷;三是工作人员安置困难。这些因素并非无法解决。许多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咸阳市回购两座大桥,都证明了这一点。在各地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情况下,这实际上是一个意识和决心的问题。公路公路,“公”字当头,是最典型的公共品之一。一段时间之所以采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也是因为公路交通发展滞后,而政府当时的财力确实有限,是为权宜之计。现在,政府财力日益充盈,理应恢复公路的公共品属性。
  
  《羊城晚报》20日刊登叶祝颐的文章《咸阳政府回购大桥给我们的启示》。文章说,虽然渭河2号大桥和3号大桥由他方出资修建,政府已经出让了大桥经营权。但是咸阳市积极回应市民呼吁与代表议案,最终决定回购两座大桥的经营权,供市民免费通行。体现了政府的民生情怀与责任担当。在不少地方热衷路桥收费经济的语境中,如是回购姿态显得稀缺而珍贵。文章说,咸阳并非富裕地区,从咸阳回购大桥供市民免费通行的经验来看,公共投入不足最可怕的不是差钱,而是差理念。政府从财政收入中划出稍大一点的公共服务蛋糕,加大交通投资建设力度,还原路桥服务的公益属性,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只是有的地方宁愿把钱花在形象工程、“三公消费”上面,也不愿拿出更多的钱投入公共事业,提供便民交通服务。文章说,虽说此举增加了财政负担,但是政府给市民提供优良公共设施与免费路桥服务,方便市民出行,保证交通畅通。是政府的本分。由于城市路桥属于具有天然垄断属性的公共服务行业,政府不能简单地把城市路桥服务往市场一推了之。政府回购大桥让市民免费通行,既是为了解决交通拥堵难题,也是城市路桥服务公益本质回归。
  
  网民王传涛说,“政府回购大桥”的做法,可以算作是标本性事件——它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解决收费路桥问题的思路。咸阳市政府用近2亿资金回购大桥,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可以参考的方案——原来,路桥是可以通过这么一个简单的方式实现免费的。虽然这是花的纳税人的钱,但这完全符合“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财政思路,这与神木县实现全民公费医疗、东莞石排镇实现全民免费教育是一个逻辑。希望更多地方政府加入到“回购收费大桥”的行动中来,尤其是那些并不差钱的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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