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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细则

行动教育
来源: 标签: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010-09-14 09:15:37
9月10日,教育部公布了 《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规定》中就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报名、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等细节公布了具体规定。

    各招生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加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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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0日,教育部公布了 《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规定》中就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报名、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等细节公布了具体规定。

  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将于10月10日至31日进行。9月25日—29日,有关高校要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网上预报名。11月10日至14日,考生去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要出示身份证件,凭报名号缴费、照相、确认数据。

  -报名

  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至五要求外,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至五要求外,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至五的要求外,还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上述各项要求。

    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名条件中第(一)至(五)各项的要求。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page]

    -初试

  均为笔试一般为3小时。

  全国招收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日期由教育部公布,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最长不超过6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及推荐免试。

    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四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体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初试科目设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三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设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考试。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考试。

  -复试

  差额形式比例在120%左右。

    复试是硕士生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招生单位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招生单位对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在2010年10月25日前完成复试及接收手续。

    对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录取

  要严格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招生工作要重视做好调剂工作,特别是对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跨学科的调剂复试要给予支持。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

    招生单位按教育部规定,根据201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加分优惠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之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应在录取前签订合同。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招收港澳台地区人士、外籍人士为硕士生的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情况根据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取资格或学籍。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彭宏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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