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今起全部免除职教中心在校学生学费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职业教育需求,大力培养县域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实用技术人才,增强教育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初高中未升学毕业生能顺利进入县职教中心接受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石泉县委、县政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于2010年2月下旬制定出台了《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职业教育中心职高部学生免除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2010年春季起,全部免除县职教中心职业高中部高一、高二学生学费,由县财政按每生每学期800元标准纳入预算实行定额补助;在免除学费的同时,接受学历教育的学生仍享受国家规定的每生每学年1500元生活补助;除此以外,凡在县职教中心学习期间,成绩特别优秀或家庭经济特别贫困的学生,每年可享受县职教中心提供的奖学金或特困补助金。
据悉,此项民心工程将使全县近3000名在县职教中心接受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学生享受到这项优惠政策。
石泉县教体局办公室 陈明
联系电话:13891548905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稿件发布与内容纠错:18309209791
行风监督电话:15529092222
创意策划与直播服务:15667159999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kjw@kjw.cc 029-8969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