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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大学生医保工作即将顺利收尾

行动教育
来源: 标签:医保大学生工作 2009-12-29 15:54:01
陕西省将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全部被纳入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34号),陕西省将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全部被纳入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我院作为陕西省首批试点院校之一,为此,学生处在6月份接到相关文件后就要求学生服务科全体工作人员积极投身到此项参保工作当中。并抽派专人分别于8月、10月份参加了省医保中心为期6天的业务培训。

    整个参保人数统计、学生信息导入以及各项设备配备工作从9月1日起正式开始。经过为期3个多月的前期准备工作之后,11月中旬起,正式进入医保证打印阶段。面对人员设备有限、场地小、工作量大、任务繁重等重重困难,学生处及时抽调部门其他科室人员放弃午休时间,加班加点、连续赶制,以确保整个参保工作的顺利收尾。

    在各院系、年级科以及各辅导员的积极配合下,截止12月12日,30000余本医保证已全部打印完毕。目前正在陆续加盖钢印、粘贴防伪标识,并陆续发放到各院系学生手中。预计,整个医保证发放工作将于12月下旬全部完成。届时,我院自考、统招近3万余名学生将同西安市城镇居民一样,真正开始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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