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保障房物业可作征地补偿
新快报8月25日报道 广州正加强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工作,鼓励各区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征地补偿新思路,其中提到可将保障性住房物业用作征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实物补偿。
为打破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无须提前计划,当年建设当年储备的旧观念,广州今后将每年9月30日定为各区统一上报用地储备计划的最后期限。各区编制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计划须包括本区3-5年拟安排的用地项目、项目位置及规模;本区重点工程拆迁安置项目安置房需求等。
广州还鼓励研究如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廉租住房。其中提到,在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时,除了采取货币、社保和留地等补偿方式和安置途径外,还可将保障性住房项目中的商业配套等物业,实物补偿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征地难问题。
根据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相关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但是保障性住房除外
稿件发布与内容纠错:18309209791
行风监督电话:15529092222
创意策划与直播服务:15667159999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kjw@kjw.cc 029-8969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