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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三年上涨幅度均为5% 驻马店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实现“17连涨”

2022-07-11 09:22:59    来源:科极网

“太高兴了!养老金年年涨,从最初900多元到现在的2000多元,我们生活有保障了!”7月8日,听说今年养老金继续上涨时,驿城区企业退休职工赵女士高兴地说。

7月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截至2021年,驻马店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实现“17连涨”。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上涨幅度均为5%,2021年上涨幅度调整为4.5%。今年上涨幅度调整为4%,在调整方式上,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要求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

据悉,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挂钩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月增加 1.3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1%计算增加。

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加强宣传解读,注重正面引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

来源: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键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退休人员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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