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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刷单是陷阱、是违法行为!

2021-04-01 22:38:59    来源:壹点网

“兼职网络刷单,足不出户,轻松又赚钱!”像是这样的招聘信息,很多人会在各种渠道看到过,面对以上诱惑,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特别提醒广大网友:像这样的“网络刷单”陷阱比比皆是,切莫贪图小利而落入骗局。

当前,网络的发展为很多人也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加了收入,比如兼职,很多年轻人会利用空闲时间进行网络兼职,但是刷单兼职不靠谱,对此,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反复提醒大家,这不仅是骗局,还是一种违法行为!

网络兼职刷单的组织者往往会在各网络台发布兼职刷单的信息,号称足不出户就可以月入上万元,通过这种虚假的广告,诱导市民添加刷单客服人员的QQ、微信等信息。利用部分受害人的心理弱点进行欺诈,尤其是利用宝妈或者在校学生等群体希望通过兼职补贴家用的想法,通过在各种网络台发布做兼职或刷单返利广告,许诺在受害人完成任务后会很快收到高额佣金回报,目的就是骗取受害人交纳“保证金”、“本金”。

此外,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还发现,这样的刷单诈骗团伙冒充“宋江及时雨”也很在行。当受害人因调额、贷款、逾期、征信出现问题而焦头烂额之际,诈骗团伙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受害人的联系方式,假借以消除不良贷款记录、低利率放贷等作为噱头,诱骗受害人缴纳各类费用为名目实施诈骗

为了增强大家预防网络诈骗的意识,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公安反诈中心组织了一些相关的公益讲座,比如和广州番禺公安联合做的反诈公益讲座,以网络刷单兼职骗局为主题,以一个大学生被骗为案例,详细介绍了网络刷单的套路。通过讲座,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断强调,网络刷单诈骗犯罪的被害人以学生、无业或低收入群体为主,他们大多收入较低而时间充裕。

网络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刷单是一种虚假广告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其作为一种非法的商业模式和营销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如《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规定,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醒大家,不要有“贪图小便宜”、“轻轻松松赚大钱”的心理,任何要求垫资的网络刷单都是诈骗,遇到“刷单”、“刷信誉”、“刷信用”的网络兼职广告时要提高警惕。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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