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在职教师师德不合格 五年内禁止评优评先
普通高校、高职学校、成人高校教师建立的《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中,将“是否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是否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无关的事宜”“是否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列入考核范围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机构、少年宫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教师建立的《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将“是否敷衍教学”“是否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等纳入考核范围。幼儿园教师建立的《山西省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将“是否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是否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等纳入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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