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
据悉,近年来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由于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在学风建设、学术诚信养成、学位论文审查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仍时有发生,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当地网信、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在信息沟通、专项整治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对发现的涉及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违法违规信息和行为,要及时向上述部门通报,会同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形成常态化的查处工作机制;学位授予单位要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学位论文原创性审查;指导教师要教育和引领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要追究其失职责任。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要设置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据了解,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和各高等学校抓紧部署专项检查,并将依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备案信息平台和有关动态监测数据,对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专项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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