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被否企业三年内不得借壳 壳资源有望分化
针对IPO被否企业作为标的资产参与上市公司重组交易的相关问题,证监会进行了规定。2月23日,证监会官网发布信息显示,对标的资产曾申报IPO被否决的重组项目加强监管。其中,对于重组上市类交易(俗称借壳上市),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三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另外,对于不构成重组上市的其他交易,证监会表示,将加强信息披露监管,重点关注IPO被否的具体原因及整改情况、相关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与IPO申报时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动及原因等情况。
在中国新三板投资联盟创始人许小恒看来,这一新规充分显示了监管层从严监管的决心,从中长期看有助于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
许小恒表示,借壳与IPO是企业实现上市的两种方式。这也意味着,IPO被否的企业,若想通过借壳方式实现上市将受到时间的限制。提及上述规定,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这将对此前三年内IPO被否企业产生直接影响。北京商报记者查阅同花顺iFinD数据后发现,自2015年2月23日至2018年2月23日三年中,证监会共对1028家企业首发申请进行了审核,其中有139家企业IPO被否。
与此同时,许小恒表示,IPO被否企业三年内不得借壳,这将对于壳资源产生一定影响。“过往壳股炒作都是重组概念,如今在监管从严背景下,壳股的出路又受到重磅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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