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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明确省长管地责任目标与考核体系

行动教育
来源: 标签: 2018-01-26 13:50:29
记者日前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月3日发布的新修订的《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土资源部等三部门将进一步突出耕地保护、强化政府责任,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也将迎来新标准下的“大考”。
人民网北京1月26日电 (朱江)记者日前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月3日发布的新修订的《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土资源部等三部门将进一步突出耕地保护、强化政府责任,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也将迎来新标准下的“大考”。

《办法》要求,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确定的相关指标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生态退耕、灾毁耕地等实际情况,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下达考核检查指标,作为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提供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面积、生态退耕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数据以及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分等定级成果,作为考核依据。

《办法》明确,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责,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为第一责任人;考核发现问题突出的省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将被暂停。

《办法》强调,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年度自查、期中检查和期末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问责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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