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多家工业园区未完成“水十条”任务
未完成“水十条”任务的工业集聚区包括: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和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蒙古二连浩特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吉林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夏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等20多家国家级工业集聚区。新疆、青海、云南等省(区)完成率低于60%。
下一步,环保部将会同相关部委严格按照“水十条”规定,督促指导相关地方采取暂停审批和核准增加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园区资格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工作。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业集聚区的水污染防治,是工业污染防治的薄弱环节,其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更是突出短板。
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已经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近日,环境保护部指出,新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将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和“水十条”提出的新措施予以规范化、法制化。
环保部要求,新修改水污染防治法责任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监管更加全面。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法监管,依法推动“水十条”深入实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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