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坚决破除土地收益用于“三农”的制度障碍
姜大明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用好土地是基础,增加投入是关键。要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
此外,要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垦,集中力量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这是一项很大的政策,实施好这项政策,既能提高补充耕地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也能缓解耕地占补平衡压力,还能对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资金支持,发挥‘一石多鸟’作用。各地要开拓思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同时加强监管,切实保障新增耕地数量是真实的、质量是可靠的,真正做到‘占优补优’,确保中央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变形、不走样。”姜大明如是说。
姜大明指出,各地在改革试点中要认真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特别是农户资格权的法理研究,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可以重点结合发展乡村旅游、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等先行先试,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振兴的经验和办法。
“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这个口子不能开,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这个原则不能突破,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姜大明强调。(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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