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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称制度改革:应用型人才评审不再唯论文

行动教育
来源: 标签: 2017-06-15 09:24:18
昨天,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17年南京市职称工作要点》。其中包括将出台《南京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017年起,下放所有本科院校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系列高、中、初级评定权限。而应用型人才评职称,也有望不再受论文限制。

今年我市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应用型人才评职称不再唯论文

南报网讯 (记者 毛庆)昨天,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17年南京市职称工作要点》。其中包括将出台《南京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017年起,下放所有本科院校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系列高、中、初级评定权限。而应用型人才评职称,也有望不再受论文限制。

记者看到,今年职称改革主导思想是“放、管、服”。其中,职称制度改革将有重大变化,进一步简政放权,2017年起,下放所有本科院校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系列高、中、初级评定权限,推进高校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原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更名为南京市高职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职称评价办法也将修订。在2016年对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不作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职称申报评审中的“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问题,全面修订我市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可纳入继续教育专业学时计算。

《要点》还明确,2017年起,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对业绩突出的企业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条件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符合相应学历资历要求,对其是否已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作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完善诚信承诺制度,在职称申报与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继续推行学历验证、社保复核、论文检索制度,严厉打击职称申报失信行为。建立职称申报评审信用档案,并逐步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原标题为:南京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应用型人才评职称不再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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