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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可被吸纳入会

行动教育
来源: 标签:留学人才 2017-03-27 10:08:34
省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的会员主体应是归国留学人员,可吸纳适量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入会,特别优秀的可进入理事会。

我省加强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建设

本报讯(记者 袁婧)省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的会员主体应是归国留学人员,可吸纳适量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入会,特别优秀的可进入理事会。

《意见》提出,要坚持代表性与广泛性相结合的原则,拓宽发展渠道,创新吸纳方式,吸纳承认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 章程并符合会员资格规定的归国留学人员为个人会员。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更多留学人员特别是年轻留学人员、高层次人才入会。

发挥留学报国人才库作用、发挥建言献策智囊团作用、发挥民间外交生力军作用,《意见》 强调利用“西博会”“科博会”“海科会”等重大对外开放活动平台,参与和举办各类人才交流活动,搭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平台;整合智力资源,打造具有留学人员特点的新型智库,拓宽建言渠道,成立留学人员建言献策专门委员会, 建立健全归国留学人员建言献策工作机制,实现建言献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探索成立国别分会,加强同驻蓉领馆、商会协会、国际组织(机构)、外资企业等的联系,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工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促进我省对外交流合作和友好交往。

四川欧美同学会·四川留学人员联谊会由中共四川省委领导、 省委统战部代管, 并作为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的团体会员,接受其业务指导。《意见》指出,成都市应建立留学人员组织,其他留学人员比较集中的市(州)、县(市、区)可成立留学人员组织,由同级党委领导、党委统战部代管,并作为上一级组织的团体会员,接受其业务指导。党政机关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天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大型企业等单位依法成立的留学人员组织,经申请批准,可以成为同级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的团体会员,接受其业务指导。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以留学人员为主体的社会团体,可申请成为同级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的团体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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