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网| 中国科教第一门户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动教育 > 正文

教育部首颁部门规章预防与处理高校学术不端

行动教育
来源: 标签:部门规章教育部学术 2016-07-27 10:55:58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有效预防和依法规范处理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教育部制定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办法》最终目的是为了净化高校学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处罚学术不端行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有效预防和依法规范处理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教育部制定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办法》最终目的是为了净化高校学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处罚学术不端行为只是手段之一,关键还是在教育预防。因此,《办法》在总则之后专设一章对教育与预防作出规定,要求高校开展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的教育、培训,并建立科学公正的学术评价和学术发展制度,完善相应的知识产权查询制度和学术规范监督机制等。

据了解,“学术不端行为”指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为使该界定更具有实践的可操作性,在技术上,采用一般性概括与例举式规定相结合的表述方式界定学术不端行为,共涉及7项内容,涵盖了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等当前最为突出和集中的学术不端行为类型。

《办法》出台后,需要做如下工作:其一,高等学校应当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科特点,制定本校学术不端行为查处规则及处理办法,明确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标准;其二,高等学校应当遵循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精神,严格执法,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公正的处理,并同时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三,高等学校应当认识到治理学术不端行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源头上抓起,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建立科学公正的学术评价制度。(教育部)

稿件发布与内容纠错:18309209791

行风监督电话:15529092222

创意策划与直播服务:15667159999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kjw@kjw.cc 029-89696369

回顶部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 | 新浪微博| 全国地市频道加盟热线:15529092222

Copyright © 2018 科教网(中国)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8015870号-1

科教网 - 中国科教产业第一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