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为博眼球扬言炸小寨商场 或被处三年以下刑罚
“所有人都得死,看一下今天晚上就这,就把这炸了,夷为平地。他要是不给我100个亿,这事绝对谈不下来 ,他要是不给钱,我就把我兄弟从这扔下去,让他赔钱。”上述话来自王某在2015年11月6号,在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一商场拍摄的视频。他先后将这些视频发布在手机软件上,以提高关注度。
公诉人:“公安机关发现该视频后,及时出动警力组织某购物中心开展可疑物品、人员排查工作。西安市公安局共出动警力16人次。11月7号凌晨2点左右,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
被告人王某今年23岁,西安市长安区人,是一个开手机微店的小老板。王某为了增加微店的点击量和粉丝量,竟然想出“炸”小寨一家商场的噱头。
被告人王某:“临时起意拍的,没有预谋,也没有实施像炸商场这样的行为。”
公诉人:“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公众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庭审后将会择期进行宣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规定,传播、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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