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通报陕西省3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咸阳市兴平市阜寨镇塔耳村党支部书记范丰收,两次私自与16户移民签订落户协议,收取落户费18.9万元,用于个人支出。范丰收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榆林市神木县永兴街道圪针崖村村委会主任贾明清,在运煤公路修建项目征地补偿中,伙同圪针崖村村民小组组长贾云、出纳贾明昌、会计贾振学等人虚报占地面积,套取资金15.87万元予以私分。贾明清、贾云、贾高强、贾西被开除党籍处分,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铜川市耀州区庙湾镇财政所原所长程耀东,虚报种植面积,为亲戚套取种粮补贴1.9万元。程耀东被留党察看,收缴违纪资金。 (记者 董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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