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时评:小学生抽“电子烟”问题出在哪里?
电子烟对青少年的危害尤其不容忽视,曾有研究发现,44%尝试过电子香烟的非吸烟青少年表示,他们打算在第二年尝试吸传统香烟。而我国吸烟低龄化趋势明显,据一份研究报告指出,我国一些省市青少年平均吸烟年龄已经降低至10.7岁;另外, 电子烟里的液体中含有兴奋剂和香精亦不利于青少年身体健康发育。世卫组织2014年8月就表示各国政府应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小学生抽“电子烟”,问题无非是出在两个方面。一是学校周边环境未引起有关方面足够的重视。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不许开设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成人用品店、桑拿洗浴房等经营项目,已经有明文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有害商品,当然更是在净化范围之内。但居然还有学校旁的经营者公开向学生出售电子香烟,表明《未成年人保护法》并没有落到实处。
二是监管不力,让电子烟有了危害小学生的空间。对于电子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说法是,“相关法规未明确规定电子烟是不是食品药品,因此,电子烟产品不属于食药监管辖范围之内。”而烟草管理部门则称,电子香烟只是与普通香烟的外观一样,但不含有烟草物质,言下之意,不属于烟草管理的范畴。电子烟居然处于“三不管”状态,公开向学生出售也不可避免。
我们的执法管理部门对电子烟竟然还处于监管的盲区,对其对小学生的侵害,竟然视若无睹,实属不该。显然,除了缺乏控烟的紧迫感,更缺乏的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钱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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