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山体滑坡8人被问责 国务院认定该事故是自然灾害
2015年8月12日0时30分许,山阳县中村镇烟家沟碾沟村突发特大山体滑坡灾害,造成8人遇难、57人失踪。经调查认定,该滑坡是在不利地质条件下,受重力、岩溶和地质构造的长期作用而形成的特大型自然灾害。
调查认为,鉴于山体滑坡前有先兆,在滑坡区域内的陕西五洲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生活区一线人员因受认知所限,采取的应急避险措施不够、方法失当,又未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以致未能避免人员重大伤亡。
同时,陕西有色集团副总经理、陕西五洲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李炜,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党内警告处分。陕西有色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马宝平,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责成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陕西省委、省政府做出深刻书面检查。
下一步,陕西省将加强滑坡现场管控,全力以赴做好灾害治理,持续抓好安全隐患和地质灾害排查整治,扎实开展矿山安全和环境保护“三保三治”专项行动,加快推进灾害防治立法及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全省移民搬迁工作,努力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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