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民营中巴车也应向残疾人免费
然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明确规定“残疾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凭残疾人证免费”。
运营704、705、706、351等4条线路的西安亚辉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士称,国营公交可以凭借刷卡乘次来统计残疾人乘车的数量,获得政府补贴,可民营公交没有补贴,持残疾人证免费乘车的人数量逐年增多,对公司来说,是一笔很大的负担,因而不再对残疾人免费。对于法律条款,还有人提出民营公司运营的中巴车,不属于公共汽车。
对此,华商记者12月9日联系到负责修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经营性质的不同并不能改变其公共交通的属性。”该负责人表示,民营公司运营的中巴车也是面向公众提供服务,不是什么人都能运营的,也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线路、站点等等,这是公共交通体系的一部分,理应依据法律向残疾人免费。
“不免费就是对残疾人侵权的行为。”他还提到,根据法律规定,“残疾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残疾人组织投诉,残疾人组织应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具体到这件事上,残联应当依法维权,要求民营中巴车的上级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查处,并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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