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加快建设西安自创区 打造全国一流创新中心
《意见》从科技成果转移与转化、科技金融结合、军民融合、人才聚集等方面提出了加快西安自创区建设的支持政策,共七个部分十九条。
《意见》提出,鼓励企业、高校、院所、投资机构等社会力量在西安自创区创办众创空间;允许和鼓励在陕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单位批准后到自创区自主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权利;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新机制,一年内未实施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拥有成果转化处置权,转化收益中至少70%归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所有。
在改革方面,《意见》指出,赋予西安高新区管委会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和与设区市同等的经济管理权限,给予国土、项目投资、项目建设、工商、财税等方面的管理和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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