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摩托车载好友游玩致其亡 赔付20余万元
周某和韩某是同村好朋友,年纪均为十六七岁。今年8月21日,韩某驾驶周某家的两轮摩车载乘周某一同去蓝田县汤峪镇玩,因为车速过高,与同方向同样驾驶两轮摩托车的杨某相撞,造成周某、韩某受伤、双方车辆均受损的交通事故。后周某因伤势过重不治而亡。周家与韩家及杨家协商赔偿事宜未果。
9月初,周父一纸诉状将韩家父子及杨某起诉至蓝田法院,要求韩、杨两家赔偿死亡赔偿金及各项费用共计60余万元。蓝田法院汤峪法庭受理这两起案件后,分头约谈了双方当事人,多次与双方协商。几天前,周家接受了韩家给付的20余万元赔偿金,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相互撤回了对对方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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