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并重的合作模式
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绿色发展,是“一带一路”建设秉持的重要理念。中国正在走出粗放发展模式,努力克服“先污染后治理”的弊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紧迫性有深切体会。2015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绿色化”发展要求,将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四化同步”充实为“五化协同”,表明中国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又前进了一步。因此,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绝不会沿袭发达国家主导的原有国际合作模式,即以低廉的经济利益换取宝贵的资源、环境和生态价值,而是充分考虑各国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与合作伙伴共同探索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并重的合作模式。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许多国家处在相似发展阶段,通过互学互鉴,必将促进各国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一带一路”建设来提供巨大的绿色发展空间,以切实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共建绿色丝绸之路”能够提供实实在在的投资机遇和合作红利。仅就绿色基础设施建设而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需求就十分可观。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都把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支持的投资领域。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各种绿色发展潜力的释放,不仅会带来即期的经济效益,而且能消除制约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对绿色发展的追求已经成为将沿线各国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强大纽带,探索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并重的合作模式已经成为符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利益诉求的努力方向。
“一带一路”是绿色发展之路,对于改革和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具有积极作用。目前,发达国家越来越倾向于将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问题作为维护既得利益的手段,一方面不断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污染和碳排放,另一方面用不合理的环境和气候保护条款向发展中国家施加压力,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空间。“一带一路”战略主张充分尊重沿线各国的历史和现实,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努力将“绿色”真正转化为各国共同的福祉,而非少数国家的私利。“一带一路”是绿色之路,它维护沿线国家的生态利益,有利于增强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国际问题上的整体谈判能力,进而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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