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法院书记员挪用公款 开除党籍交司法机关处理
1. 西庄镇北强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效民、党支部原委员陈学斌违规发展党员,陈效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陈学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韩城市住建局建工处副主任安都武,在为其父操办葬礼期间,收受管理对象礼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韩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原书记员张红芳,挪用公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支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西庄镇民政所所长李正国,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他人办理低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金城办庙后村村委会原主任张整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被韩城市纪委立案审查;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金城办财政所干部张艳霞,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金城办经管站原站长姚宪学、原会计樊蕊兰,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2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龙门镇财政所原所长雷宏伟,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记者王培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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