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检察院自动轮案促规范
科教网讯 (吴彦平 李浩)陕西省清涧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根据高检院和省市院制定的《2015年案件管理工作要点》,于5月20日开始对受理的侦监和公诉案件实行自动轮案,将案件分流过程实行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
5月20日,清涧县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在征求业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自动轮案制度。积极协调技术部门通过后台配置,完成了以自动轮案为主、手动分案为辅的分案原则,推行由计算机程序自动确定案件承办人的工作机制,当日,成功自动分案公诉案件一件。自动轮案制度实现了由系统作为第三方直接确定案件承办人的机制,大大缩短了分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自动轮案制度有效解决了办“关系案、人情案”的暗箱操作问题,实现了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能定位。
自动轮案制度的实施是规范司法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标志着清涧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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