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露:“老人”先动手 城管就能还击吗
4月8日,周口流港区数十名城管围殴七旬老夫妻,群众拿手机拍摄。城管发现后,把拍照群众手机砸烂,进行殴打。现在,被打老人受伤住院,周口流港区管委会徐主任称:老人先动手,城管队员只是还击。(4月16日 中原网)
可以肯定的是,从法律层面来看,城管暴力执法,打人是不对的,甚至是违法犯罪的。从传统道德来看,打违规占道、非法经营的七旬老夫妇更是不对。因此,官方称因为老人先动手,城管队员才还击的,但这并不是城管打人的理由。就此而言,周口流港区城管局的说法本身就解释不通,或者只能自证城管的暴力和违法,也同时说明了执法队员素质的普遍低下。
这起事件从表面上看,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不足现象的确普遍存在。由于他们少有“科班出身”,往往缺乏“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加之常也训练失素,不具备处理群众工作的方法技巧,导致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态度存在问题,面对群众时不懂得尊重群众,甚至把群众当做“泄愤”的对象,因此容易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矛盾纠纷,造成了群众的怨声载道。
但从制度层面来讲,城管打人和城管被打还有一个根源,就是城管执法法律定位的缺失。我国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出台相应的城管法,城管的职能定位也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城管执法始终显得尴尬无比。不健全的法规体系,常常滋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罚代管的现象。也由于法律支撑的的不足,城管执法造成了肆意妄为,造成了城管名声的“臭名昭著”。
但无论如何,城管作为公权力的执行者,理所应当保持克制,将群众当作亲人朋友,在执法过程中尽一切可能做到耐心和细心,为群众提供真诚服务。同时,群众和媒体也应该更理性些,要肯定大部分执法队员还是好的,他们也为了城市更加的整洁。当然最重要的是相关的立法机关要看到城管与群众冲突不断的本质问题,尽快完善城管法律法规和执法监督机制。
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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