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交警被宝马拖行2公里 司机获刑两年两个月
2014年8月16日晚上,宝鸡交警被宝马车拖行2.1公里
肇事车
西部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 西部网去年持续关注并报道了宝鸡市交警支队渭滨大队经二路中队交警周龙被男子驾宝马车拖行2公里一事。记者今天(3月30日)从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司机袁某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
去年8月16日晚上22时许,宝鸡市交警支队渭滨大队经二路中队交警周龙在宝鸡市红旗路北口对一辆白色宝马车进行检查时,宝马车司机突然摇上车窗,将执勤交警胳膊夹在车窗处一直拖行到川陕路一加油站附近后驾车逃离,致使执勤交警头部、身上多处受伤。
袁某某在驾车逃离后的第二天迫于压力主动到渭滨交警大队投案自首,事后,查明袁某某因为没有驾驶证,逃避检查,强行驶离,将执勤交警周龙从红旗路北口一直拖行到川陕路一处加油站后逃离,经过调查,拖行距离为2.1公里。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某驾车拖行交警的暴力方法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赔偿交警周龙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经济损失共计1803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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