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加强社会救助工作 年底前救助对象核对机制全覆盖
建立低保备案制度、救助对象信息核对机制年底全覆盖……记者昨日获悉,省民政厅近日下发通知,今年完善我省托底性民生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
失能半失能
五保供养对象优先
省民政厅确定2015年为“社会救助年”。 今年将完善和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各地要尽快制定本地区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的具体执行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建立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委会成员等人员申请或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和“合户保”、“拆户保”等问题。
建立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定期排查制度,把符合“五保”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供养范围。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要优先保障失能、半失能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原则上失能、半失能对象不低于供养对象总数的50%。
年底前市级定点
医疗机构全覆盖
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有效衔接,今年年底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
扩大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范围,年底前,实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积极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逐步将罹患大病、重病且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支出较大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明确临时救助范围,将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应救尽救。
救助对象信息核对机制
年底全覆盖
根据通知,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快建立跨部门、多层次、能共享的信息核对机制,不断提高低保、医疗、住房、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加大社会救助信息披露力度,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对象公示要求,在申请人居住的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社会救助家庭获得救助前进行审核公示和审批公示,获得救助后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记者 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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