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自家玉米秆引燃山林 旬邑6旬老汉被判刑
年过六旬的赵某承包了陕西旬邑县职田镇恒安洲村的一片耕地。2014年3月16日上午,赵某到承包耕地内整地,为了方便整地,其将地里的玉米秆用火柴点燃,到中午12时许,赵某等玉米秆烧完后离开回家。因当时风大,未燃尽的玉米秆被吹到了沟边山坡的林地内,引起林地失火,大火直至当日18时才扑灭。
经现场勘验鉴定,该起火灾造成林地总过火面积141.3亩,涉及甘肃正宁县永和镇琴宅村杨沟组、旬邑县职田镇恒安洲村文家川组、旬邑县湫坡头镇八王庄村三个地区,共烧毁死亡树木8482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4044元。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过失引起火灾,造成过火总面积141.3亩,烧毁死亡树木8482株,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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