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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文良:有感于李总理的“有权不可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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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标签:总理袁文良于李 2015-03-05 17:37:32
原标题:袁文良:有感于李总理的“有权不可任性”   3月5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要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
原标题:袁文良:有感于李总理的“有权不可任性”

  3月5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要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这一表述引发代表委员热烈掌声。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人们随处可以听到“有钱就任性”之说,钱是个人财产,花在何处、如何去花、花多花少都是个人行为,只要不违法,别人就无权干涉。而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属于公共资源的范畴,必须在严格的监督下行使,必须在“制度的笼子”里施展,必须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前提下运用,不可有丝毫的“任性”。李总理强调的“有权不可任性”,可以说是为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指明了方向。

  然而,我们也不能否认,个别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往往与此背道而驰。有的把权力当成自己谋取利益的工具、捞取好处的资本,有的把权力用在了家庭之上、关系之中,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信奉“有权不使过期作废”,中央近一段时间抓的“老虎”、拍的“苍蝇”就是佐证。

  那么,领导干部如何真正做到“有权不可任性”呢?笔者认为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要弄清一个“明”字。现代社会中,授权方式一般有两种:法律授权、行政授权,无论是法律授权还是行政授权,领导干部的权力说到底都是人民赋予的。所以,领导干部从上任掌权之日起,就应该明确自己的身份,不因位高而傲骄,不因权大而忘形。任何一名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都是人民公仆,必须坚持权为民所用,把为人民谋发展增福祉作为最大责任。倘若把公权力特权化、私权化,可就是“任性”了。

  二是要依托一个“法”字。李克强总理在报告中强调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对对行政机关行使权力、治理政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对照已经明确的“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坚持依法用权、依法行政,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努力打造新常态下的新状态,坚决摒弃“为官不为”、“廉而不勤”和上班混日子、“磨洋工”的不良倾向。

  三是要讲究一个“情”字。俗话说:真情是开启人们心灵之门的金钥匙。所以,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有权不可任性”,就必须坚持“权为民所用”,要对群众常怀真情,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对群众有真情实意。在行使权力、为群众办实事、解实难过程中,必须对群众怀有一颗赤诚之心,和群众“心连心”、“手牵手”、“面对面”,做到关怀体贴、热情帮助群众,以真情感动群众。

  总之,“有权不可任性”,体现了李克强总理对各级政府和广大领导干部的的谆谆告诫,希望能成为政府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座右铭。

  稿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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