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艺术体育类录取人数不得超本科招生数1%
通知明确,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校艺术团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对于试点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运动队招生规模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
教育部将建立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退出机制,凡存在测试管理混乱、超规模或降低标准录取等违规行为的高校,视情节严重,从2016年起暂停或取消相关试点资格。(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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