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依法治教:合力促进法治教育“落地生根”
合力促进法治教育“落地生根”
焦海洋 绘
访谈嘉宾
蔡海龙 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博士
彭建伟 新疆克拉玛依市教育局局长
曾丽军 北京一零一中学校长助理、德育主任
■在当前我国中小学教育的课程体系中,法治教育只是作为思想品德课程的一个组成部分,未能获得相对独立的地位。具体表现在:不同年级的法治教育内容因为缺乏相互衔接未能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法治教育的实施缺乏专业的师资力量和课程资源,法治教育的成果亦难以纳入现行教育的评价体系之中。
■法治教育的规范化,首先需要赋予法治教育以独立的地位,在中小学教育实践中要将法治教育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通过配备专业的师资队伍,积极开发体现学生成长规律与法治教育规律的课程资源,要通过有效的质量保障和监督机制来确保法治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中小学法治教育在依法治教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我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还存在许多问题。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现状如何?法治教育的实践中存在哪些难点?如何推动落实中小学法治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围绕这些问题,中国教育报记者近日采访了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博士蔡海龙,新疆克拉玛依市教育局局长彭建伟和北京一零一中学校长助理、德育主任曾丽军。
法治教育与现实有些脱节
记者:日前,汶川抗震小英雄雷楚年涉嫌诈骗被检方指控的消息令社会各界震惊,也引起教育界的反思。许多人认为,“雷楚年事件”虽然只是个案,却反映出部分中小学师生法治观念淡薄的现实。您认为,当前我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存在哪些问题?
蔡海龙:在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过程之中,学校法治教育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从目前情况来看,特别值得关注的问题有两个:
一是对法治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法治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缺乏独立的地位。在社会上,许多人对依法治国理念还缺乏正确的认识,在一些学校和家庭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因片面追求升学率而忽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倾向。在当前我国中小学教育的课程体系中,法治教育只是作为思想品德课程的一个组成部分,未能获得相对独立的地位。具体表现在:不同年级的法治教育内容因为缺乏相互衔接未能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法治教育的实施缺乏专业的师资力量和课程资源,法治教育的成果亦难以纳入现行教育的评价体系之中。
二是法治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也还存在着许多有待改进之处。从法治教育的目标来看,现行中小学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对学生法治教育的要求,还普遍停留在要求学生了解基本法律知识、形成基本法制观念的水平上,达不到观念提升和践行的层次和水平。从法治教育的内容来看,不同版本的思想品德教材中所涉及的法治教育内容,不仅分量非常有限,而且层次和水平也较低,远远不能满足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从法治教育的方式和方法来看,我国现行的法治教育方式还主要是以理论教学为主,带有明显的灌输和说教特征,使得学生在学习中始终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导致学生缺乏对法律的直接心理体验,不利于从内心树立起对法律的敬畏。
此外,在当前法治教育的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有待匡正的倾向。譬如,有人认为,法治教育就是要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导致在教育过程中片面地从维护学生权利的角度进行教育,从而忽视了学生守法精神的培养,造成了学生权利义务观念的失衡,使得对法律缺乏应有的敬畏感,甚至引发青少年犯罪等。
彭建伟:“雷楚年事件”让我感到震惊,也感到痛心。除去雷楚年自己的原因外,学校、家庭、社会都有一定的责任。反思此事,从学校来说,应该根据学生认知特点,形成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年龄段的系统化的法治教育课程。我认为,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学校对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相对不够。二是法治教育的方法过于简单。三是课时安排不一,教学内容不够规范。在教材上,目前尚缺乏成套、统一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和高中均无法治教育的正式教材。四是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学生积极性不高。五是职责不清,教育管理缺乏整体化,由于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造成法治教育脱节、死角现象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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