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民政局离婚"限号" 律师:别干涉到婚姻自由
《长安民政局每天“限号”办离婚》一稿刊发后,多家网站转载,引发读者网友热议,对于民政局办理离婚“限号”的规定,有人赞同,有人觉得多此一举,给当事人添负担。
赞同者:排号起到缓冲作用
刘师傅今年50多岁,他觉得离婚要排号是比较合乎人情的规定。“基本上现在的80、90后都步入了适婚年龄,但大都是独生子女娇生惯养,不懂得忍让和体谅,结了婚稍有不顺心就想要离婚,可能就是一时冲动。”刘师傅说,对于这些因为小事闹离婚的年轻夫妇来说,排号起到了一定的缓冲作用。
与刘师傅想法相同的人不在少数。读者赵女士说,这样的措施,其实出发点挺好,毕竟离婚是件大事,夫妻双方都需要谨慎。
反对者:给当事人增加负担
对于办离婚排号的做法,刚毕业不久的小李却不这么认为。小李说,“都结了婚了,肯定大家都是成年人,我相信能闹到离婚这一步,夫妻双方也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实在难以维持婚姻家庭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排号就只是一种程序的复杂化,本来一次可以解决的事情,要去几次才能完成,不人性化。”
“我个人觉得,离婚是件相对比较隐私的事情,每天限制离婚人数,也未必能真正抑制离婚率的攀升。这样的规定只是单纯减少了办理离婚登记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小李告诉记者,她认为离婚要“限号”的规定不合理,给当事人反而添负担。
律师:切莫演变成干涉离婚
记者咨询了智冠律师事务所何睿律师。他认为,这样的做法有欠妥当,本来一次就能办完的事情,排号的话可能就要分两三次来办理,增加了离婚当事人的负担。
何睿说,“这样的初衷可能是好的,但民政局毕竟是窗口服务单位,应该尽可能满足前来办事的当事人的需求。如果办理离婚人数众多,并且当事人手续都带齐全了,可以适当增加几个窗口,满足当事人需求。”他还提醒民政局工作人员,《婚姻法》中有婚姻自由的规定,千万不要因“限号”这样的形式,干涉到当事人婚姻自由。
对于各方的意见,长安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蔺文辉说,“我们绝不会干涉或者阻止夫妻双方办理离婚,只是希望起到一些对家庭挽救的效果。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手续齐全,工作人员肯定会积极办理,希望大家不要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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