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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一煤矿发生冲突10人受伤 善后问题难解决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榆林煤矿发生冲突 2013-10-30 11:26:33
9月19日晚,承包巴拉素煤矿建设的施工队工人与煤矿所在地新庙滩村村民之间爆发冲突,施工队近百人参与此事,最终造成当地村民10人受伤,其中一人伤势严重,至今仍在昏迷中。

     发生在今年中秋节的暴力事件让陕西省榆林市巴拉素煤矿这一在建的千万吨级煤矿至今仍处于停工状态,9月19日晚,承包巴拉素煤矿建设的施工队工人与煤矿所在地新庙滩村村民之间爆发冲突,施工队近百人参与此事,最终造成当地村民10人受伤,其中一人伤势严重,至今仍在昏迷中。

    虽然当地政府正在积极组织善后工作,双方也在协商赔偿事宜。但记者了解到,煤矿建设工人与村民之间的矛盾表面上是因为道路使用纠纷,但实际上,更为深层次的因素还涉及的征地、补偿等方面,由于煤矿“高效”开建,当地政府在事前没有按程序组织企业与当地村民进行充分协商,事后也缺乏协调,导致矛盾越积越深,而这种矛盾并没有因为这次冲突的平息而化解。

    “预料中”的冲突

    虽然已经事发已经一个多月,但当天冲突的痕迹依然存在,10月22日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被阻拦的机械和被砸坏的小轿车仍在现场,据旁边的砖厂工人介绍,冲突发生后,煤矿施工就基本停下来了,原先100多工人也大部分离开了。

    据了解,此次事件的直接导火索是“煤矿没有按承诺为村民修路”。巴拉素煤矿占用了新庙滩村800多亩土地,所占地的位置截断了该村通往外界的公路,导致该村村民进出不方便,给农产品运输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在煤矿建设之初(今年6月),巴拉素镇党委书记告诉我们会修一条新的公路取代被煤矿毁坏的路。”村民武守忠告诉记者,但之后就没有消息了,再去找村委会和镇政府反映,得到的说法是煤矿的钱还没到位。此后村民只能绕道进出,与矿方的矛盾也越来越深。

    时间到了9月中旬,陕北地区罕见的降雨让上述矛盾到了临界点,经各方认同的说法是,由于连续降雨,土地湿软,为煤矿施工的大型设备将新庙滩村剩下的两公里通往外界的路全都轧坏了,村民找矿方和镇政府反映情况,均无果。为此村民自发组织起来阻拦大型施工车辆的进出。

    9月19日晚,施工队与村民之间的冲突爆发了,据了解,在此次冲突中,双方均有人员受伤,参与此事的12名村民中有10人受伤,其中一人至今昏迷不醒,仍在北京武警总医院治疗。

    新滩村党支部书记贺凤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修路的钱一直没有到位,是导致该打人事件的直接原因,“他们的行为太野蛮,来我们这里应该是造福我们的,没想到会打人。”

    不过,贺凤斌表示,打架事件发生后,煤矿的修路钱就到位了,160万元已经到了村财乡管账户,“现在天冷了,我们计划明年春天修路,修两公里的水泥路。”

    据悉,由于打人性质恶劣,警方已经介入,目前尚未出结果。不过,对于打人事件的善后已经在进行中。

    贺凤斌说,他代表村里正在与镇政府、中煤五建协商赔偿事宜,“最近七八天了,都在做这个事情。”

     不过,在事件中受伤的人村民们认为,伤人的施工队缺乏诚意,10位受伤的村民中,8位均属于轻伤,但他们坚持要先达成补偿协议再办理出院手续,而对方则要求先办理出院手续再谈赔偿,目前双方僵持不下。受访的村民表示,由于打人事件还没有结案,如果先出院,对方再拖着不补偿,就难办了。

     深层矛盾

    “我们也是受害方,说白了就是施工方和当地村民在我们的项目地打架,我们也被牵连了。”10月22日巴拉素煤矿的办公室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事件发生后,煤矿施工就停止了,对矿方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并且无法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的冲突。

    据了解,巴拉素煤矿是设计生产能力年产1000万吨的大型深井煤矿,总投资92.83亿元,属于陕西省“十二五”重点工程,设计总工期为46.9个月。

    实际上,从巴拉素煤矿征地开始,矿方、施工方与当地村民你之间就埋下了冲突的隐患。

    据了解,巴拉素煤矿的征地程序非常“高效”和“简单”。当地村民反映,巴拉素煤矿在新庙滩村的用地来的很突然,2013年3月中旬出现征地传言,3月17日左右就完成了征地,6月施工队开始进场,而在征地前,新庙滩村村委会并没有组织村民协商,更没有开过村民大会表决过。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将村集体土地征用为工业建设用地,需要走公告、协商的过程,在村集体内部也需要达成共识,即需要召开村民会议,经过表决获得三分之二村民的同意。

    巴拉素镇镇长尹绚斐告诉记者,巴拉素煤矿是省里的重点项目,镇政府就是配合搞好对接,至于新滩村内部有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协商表决,她并不清楚。

    而榆林市榆阳区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王胜则对记者表示,榆阳区有后发优势,境内的煤矿项目都是1000万吨级以上的,多是国企兴建,因此能很好地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制度。

    但事实如何?10月23日,作为与矿方签订土地征用协议的当事人,贺凤斌在电话中明确表示,征地进行的非常仓促,3月17日上午8点镇政府通知征地,下午就在镇政府签了协议,“没有开过会,也没什么公告,当时说的补偿是按照榆佳高速的标准,每亩7000元,青苗补偿另算。”

    对于没有走程序的征地,新庙滩村的村民普遍存在异议,加上出现打人事件,他们认为煤矿的用地不合法,按照法律规定,村委会在没有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所签的协议应该是无效的。

    “不管是每亩7000元,还是每亩5000元,我们想知道这个数字的依据。”新庙滩村一位村民表示,煤矿征地和修高速是两回事,高速路征地是公益性质,煤矿用地是经营性质,按一个标准补偿明显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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