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请不要叫我“门童”
科教网讯(记者 毛启军 通讯员 美坪)那年毕业,我们一起穿上警服成了光荣的司法警察,实现了儿时的梦想;那种自豪、威武的感觉溢于言表。曾几何时,这种职业自豪感慢慢散去。
一直以为做一名司法警察非常光荣,在法院的家园里为公平正义保驾护航,为审判执行提供坚强的警务保障;其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初涉警营,每天重复着门口值班、押解被告人等工作,慢慢地明白“名为司法警察实为帮工打杂”;真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认真学习理论,刻苦训练技能也改变不了法院家园里 “非主流”的角色,通过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后,发现当前的司法警察体制仍存在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例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只规定了司法警察的义务,并不具有对司法警察行使警察权的授权性质,而且只是笼统的、原则性的表述为司法警察“应当依法采取措施”或“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而对于怎样把握“应当”和“依法”这个度则过于模糊,从根本上失去了约束力。由于没有具体的条款,导致司法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措施手段不明确,显得极为被动。还有:《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察局”,这十几年过去了除了山东、河南部分法院成立司法警察局外其余仍未改变,最高院司法警察部门仍旧是部门中的部门,司法警察队伍的前景更加模糊。
明天,我仍会对你安全检查,请多一点配合,不要骂我“你这保安闲事管的宽”,因为这是我的工作。
明天,我仍站在门口值班,请多一点理解,不要嘲讽我是一个“门童”,因为我们在这里保护了法院的安全。
明天,我仍身着警服重复着今天的工作.....
明天,我仍坚定的续写儿时的从警梦,也相信司法警察制度将会越来越完善,道路会越来越宽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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