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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回应"房县长"有30多套房:至今住别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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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标签:纪委回应房县长 2013-07-23 18:57:33
6月24日,汕尾市委、市纪委决定由汕尾市纪委成立调查组,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

  南方农村报讯 近日,热门网贴“广东‘房县长’拥有三十多套房产”引起了汕尾市领导的高度重视。6月24日,汕尾市委、市纪委决定由汕尾市纪委成立调查组,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

  据网帖描述,海丰县副县长余振光及其亲属、司机等人名下,拥有三十多套房产。其中余自住海丰县城二环路怡景苑别墅价值七百万元;海丰县海城镇骏豪住宅区一栋,价值上千万元;附城镇南湖居委东苑一栋,价值百万元。

  7月17日,汕尾党政信息网发布“汕尾市纪委对网络反映的‘房县长’有关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初步认定网络举报“所反映问题失实”。根据汕尾市纪委的调查,目前余振光及其妻子儿女,只有在海丰县农委的房改房一处,建筑面积89.9平方米,房改时间1993年9月;海城镇骏豪区8巷8号住宅系余振光父母于2007年出资40万元自建的4层楼房。海城镇二环路怡景苑5栋4号住宅是产权人郑某于2004年以22万元所购,2008年借与余振光居住至今。

  对于网帖反映的“2012年,余振光利用手中的职权,暗中操纵其妻舅张家湖、表弟余告伦等人,在海丰县城东镇、附城镇开发建造无规划、无报建、无国土证小区”,汕尾市纪委公布的初步核实情况暂未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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