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副院长张军被全国人大免职务(图)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一、免去张军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任命王琳(女)、王云飞、王艳芳(女)、史正文、刘崇理、孙江、余晓汉、宋春雨、张代恩、李伟、李俊、李德申、杨征宇、邹雷、陈志远、陈建萍(女)、尚晓阳、林玉环(女)、郑鹏、胡夏冰、贾劲松、高洪江、黄年、覃丹(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附:张军简历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大法官
张军,男,汉族,1956年10月出生,山东博兴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大法官。(简历据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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