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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孩子到培训班上课 违规收取进门费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带孩子培训班上课 2012-09-25 09:16:43
近日,学员家长与记者来到西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五楼一办公室,办公室里围满了前来询问办证事宜的学员家长。

    从未央湖赶来送女儿乐乐(化名)上舞蹈班的李女士,好不容易赶到西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却被保安拦下,原因是:未交钱办《出入证》不能进。“交了学费,进入该中心接送孩子上下学,为啥要收费?”这样的疑问许多家长都有,但事实上,许多家长都不清楚,这些收费都是违规的。

  送娃进“中心”上学凭啥要收“进门费”?

  “娃才四五岁,教室在四五层高的楼里,不把娃送进教室,咱当家长的咋能放心?”

  “我们给孩子交了培训费,但现在送孩子上课还要再收取我们‘进门费’,说是要办什么证件,这不是变相收费嘛?”

  22日上午,一位名叫王建国的老人和许多学生家长,看着西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厅前的《通知》,不停地抱怨着。《通知》写着:从2012年9月15日起,西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实行大楼出入证管理制度。要求工作人员、教师、学员及家长,须持中心统一制发的《工作人员证》、《教师证》、《学员证》、《出入证》进出大楼。

  近日,学员家长与记者来到西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五楼一办公室,办公室里围满了前来询问办证事宜的学员家长。一位年轻的女老师说,要送孩子进到‘中心’,不仅得给家长办个《出入证》,还要给孩子再办个《学员证》,须交家长和孩子的一寸照片各一张,每证收费5元。

  “那如果我有事,换人来接孩子,是不是还得另外再办一张《出入证》?”这位老师“嗯”了一声。

  “我们给孩子交了培训费,孩子就应当能出入西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接送孩子都要收费办证,这也太不合理了吧?”送孙女学舞蹈的老人仇丽芳说。

  据了解,西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里,共有舞蹈、钢琴、书法、跆拳道等许多培训班,每到开课时,附近及周边社区和小区居民,都会将孩子们送到这里。大多班级每天要轮番开展教学,在开课时,每天来到这里的学生不下500人,包括家长至少会达上千人。这就意味着,西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仅此项收费,就多达好几千元。

  “这不是强制收费是啥?”几位孩子家长七嘴八舌地议论着。

  凭《出入证》可临时停车

  家长说不现实

  昨日上午,针对收取“进门费”的问题,西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位姓赵的负责人说,家长的《出入证》是自愿办理,不强制。据知情人说,因为有小偷窜入西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偷走了老师的财物后,该中心就开始实行《出入证》、《学员证》管理制度。

  “让学员办《学员证》和让家长办《出入证》,也是为了保证学员的安全。”这位负责人说,而且,办了《出入证》的家长,还可以在楼下临时停车。

  李女士就住在附近一小区,她说《通知》里写的“家长可凭《出入证》于每周一至周五晚6点以后及双休日全天,在大楼门前广场免费临时停车”完全就是幌子,“门前就那几个车位,一天在这里上课的孩子有好几百人,停车根本就不可能。”她说,“我每周送娃来这里上课,光停车费就得十几元。”采访中,许多家长也表示,根本享受不到这种优待。

  物价部门称《出入证》收费无依据

  那么,在学员已交纳培训费情况下,要进门去教室学习,这笔“进门费”的收取,到底有没有依据呢?

  昨日上午记者采访时,西安市物价局、未央区物价局均证实,西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并未对办理《出入证》、《学员证》收费问题进行申报或登记。另外,两级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明确表示,在收费项目中没有《出入证》、《学员证》的收费项目。

  律师称行政管理费用不能叠加到学员和家长身上

  昨日,就这种收取“进门费”的现象,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东说,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学员在交纳了学费后,就有权利出入培训机构的办公教学场所。

  “未成年的学员,家长也有权利接送,为便于管理办理《出入证》、《学员证》未尝不可,但费用应由培训机构承担。不能将行政管理费用叠加到学员或者学员家长身上。”李小东认为,西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收取《出入证》、《学员证》办证费的做法,按照法律法规缺乏合理性。他认为,单位加强自身管理没有错,但不能超越法律法规让别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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