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中国书法院首届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示当代中国书法艺术的成就,推动当代书法艺术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蓝田中国书法院决定举办首届书法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蓝田中国书法院
二、组织机构:
1、蓝田中国书法院首届书法作品展组委会
主任:张智刚
成员:惠鼎民 张若军
2、蓝田中国书法院首届书法作品展评委会
(评委名单待评审后公布)
三、作品
1、范围: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投寄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2、内容:以书写古籍经典文学为主,兼及健康向上的诗词联赋等。
3、尺寸:作品尺寸为:六尺整张竖式、六尺半张竖式、六尺斗方、四尺整张竖式,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如果投稿作品尺寸不符合要求或托裱、装裱稿件不予评审。
4、说明:请在每件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征稿作品为毛笔书法,书体形式不限,草书、篆书须附释文,不收篆刻作品。本次展览不收参评,审稿、出版等费用,不退稿。
在寄稿同时请将身份证复印件、草书、篆书作品释文(生僻字、假借、组合拼接字请注明出处)连同作品一同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请在作品信封外包装注明“蓝田中国书法院首届书法作品展”字样。作者要真实署名,一次投寄多件的请署名一致,勿用别名、笔名。来稿一律寄挂号信或邮政特快专递,以承办单位签收的邮件签收联为凭证。
四、评审
蓝田中国书法院邀请有关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评审结束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览拟于2013年4月在蓝田中国书法院展出。展出作品100件(含优秀作品10件),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蓝田中国书法院首届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获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作品集。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作品集。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500元。
3、本次活动获奖、入展作者凡不能参加开幕式的,其奖金、及入展证书、作品集由蓝田中国书法院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一个月之内发放。所有获奖和入展作品归主办单位所有。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2年9月30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教师进修学校(蓝田中国书法院办公室)
邮编:710500
收稿人:张若军
联系电话13909222360 13572903863
九、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蓝田中国书法院。
蓝田中国书法院
201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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