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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违规收费或领五倍罚款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罚款收费违规行业协会 2012-04-11 11:30:36
  南都讯 记者周昌和 在行业协会这个乱象迭出的江湖,是该建立规则的时候了。市法制办昨日在其官网公布《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该草案提出...

  南都讯 记者周昌和 在行业协会这个乱象迭出的江湖,是该建立规则的时候了。市法制办昨日在其官网公布《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该草案提出,行业协会违规收费、筹集资金等,将予以没收,并可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指出,本次草案最大的亮点是引入“一业多会”机制,引入竞争。

  同区域相同行业协会最多3家

  行业协会的成立采取发起成立方式。草案规定,成立行业协会,应当有5个以上符合以下条件的发起人:(一)在特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经济组织;(二)连续经营满两年以上且无重大违法记录。

  本次草案对于行业协会的成立条件做了明确规定。如应有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有规范名称;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有合法经费来源,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同区域内已成立的相同行业协会少于3家等条件。(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值得注意的是,这意味着同一个行业,可以成立至多3个行业协会。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昨日指出,“一业多会”是本次草案的最大亮点。此即打破了垄断,引入竞争,会员可以用脚投票,选择自己满意的协会。

  不过根据草案规定,申请成立的行业协会名称应当与同区域内已成立的行业协会有明显区别。登记机关收到申请登记的材料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立法应听取相关行业协会意见

  本次草案还提出,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与行业协会进行经常性联系的程序和渠道。

  行业协会可以就涉及本行业、产业利益的法规、规章等向相关部门提出质询和意见,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在30日内答复。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修改或废止涉及行业、产业利益的法规、规章等时,应当听取相关行业协会的意见。

  ■焦点解读

  违规收费将被吊销登记证

  对于协会违反换届选举的行为,草案规定,行业协会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选举的,由登记机关通报批评,责令限期举行选举大会;逾期未举行选举工作的,理事会自动解散,由登记机关封存行业协会公章、账号、暂停其对外开展活动。对有关当事人借故不上缴公章等行为的,登记机关应予限期追缴,逾期仍不上缴公章的,由登记机关予以公告废止,并对有关当事人处以2万元罚款。

  以往,行业协会服务收费问题曾被曝出不少乱象。本次草案规定,行业协会举办展览会、交易会、培训等活动可以实行有偿服务,但不得强制会员接受服务。收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和收支情况。对依法或经授权强制实施具有垄断性质的仲裁、认证、检验、鉴定以及资格考试等活动的收费,应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规定。行业协会举办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经登记机关批准,且不得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或变相收取费用。

  对于出现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等情形,行业协会将被吊销登记证书。如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可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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