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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抢注种种乱象:个人注册出现反复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出现反复注册个人 2012-04-06 09:46:21
2007年,视频分享网站“六间房”购买“6.cn”,同年,谷歌(中国)购买“G.cn”,2010年新浪购买“T.cn”,2011年,卓越购买“Z.cn”,这几个买家都耗资上百万元。从网上现有的CN域名起拍价来...

2007年,视频分享网站“六间房”购买“6.cn”,同年,谷歌(中国)购买“G.cn”,2010年新浪购买“T.cn”,2011年,卓越购买“Z.cn”,这几个买家都耗资上百万元。

从网上现有的CN域名起拍价来看,价格炒到几万至几十万元不等,如“10086.cn”的起拍价为10万元,“DV.cn”25万元,“Q.cn”30万元。域名的价值,可见一斑。

域名投资人郑敏杰也在其中获利颇丰。2003年,他将“b.cn”到“z.cn”等23个单字母的cn域名全部注册,后来,他将13个单字母域名出售,其中f.cn、b.cn、u.cn卖了9.8万元。郑敏杰说,他的成本只有8000元左右。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专家于国富(微博)说,域名交易并不违反相应的法律规定,是一个普通的知识产权的投资行为,“但以牟利为目的抢注他人商标、品牌或知名的商品服务名称而注册域名并恶意出售,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会给自己带来比较大的风险”。

投资域名的暴利,行业管理的漏洞,使这个行业呈现出了种种乱象。

个人注册出现反复

2004年公布施行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并未禁止个人注册使用域名。但从2002年的第一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到2009年6月5日开始实施的新版“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一直都是“域名注册申请者应当是依法登记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而在2008年郑敏杰诉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网络域名纠纷一案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的规定显然与《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相冲突,由于《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的效力低于《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故其相关规定不能适用。另一方面,从制定时间看,《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也不能对2004年12月20日起施行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产生影响。

2002年12月12日,CNNIC发布了《关于CN二级域名注册实施方案的通告》。2003年3月17日,CNNIC正式开放二级域名注册。当时注册一个域名需380元,价格很高,且规定个人不能注册。

域名投资人王韬(化名)说:“2003年到2007年,大家还持观望态度。2006年,我发现很多好的域名都没被注册。”

到2004年,注册的CN域名总共只有几万个。2005年3月,CNNIC邀请当时较知名的三四十个域名投资人,在北京郊区一个度假村召开非正式会议。郑敏杰也被邀请参会,他回忆说:“这次会议没有会议名称,主要就是鼓励我们投资,商量如何把CN域名做上去,通过投资炒起来。”

2007年3月7日至12月31日,CNNIC实行“CN域名一元体验活动”,打开个人注册的大门,但《注册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这一限制性注册条款并未被同时修改。

在“一元体验活动”中,部分注册服务机构注册CN域名仅需1元,CN域名迎来注册高峰。2007年9月国内媒体报道称,“CN域名已经突破670万个,在全球国家域名中排名第二,注册量2007年首次超过国内COM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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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联世界张景听众:人
    网站域名抢注成新生财捷径http://url.cn/1vt6Or 在比如,蔡文胜手上拥有超过30万个的域名,假设每个域名每年缴费100元计算,30万个域名就要3000万元的费用,这还没有包括收购域名的费用。而这样的费用支出并非一般人所能承受得起的。
    2012-02-22 10: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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