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强卸金山网盾案败诉赔款30万元
南都讯 记者高凌云5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公开宣判,360对金山网盾商品信誉诋毁及强行卸载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令360立即停止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做出说明消除影响并赔款30万元。
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360安全卫士在自身安装升级运行过程中采用弹出提示框的方式,引导用户在提示框中进行同意卸载金山网盾的操作。法院进一步表示,360安全卫士在用户被引导进行卸载金山网盾后,采用了破坏性的方式删除金山网盾,主观恶意明显。法院认定360安全卫士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判决书显示,360曾声称金山网盾存在漏洞,但在本案审理过程中360并未列举有力证据。法院最后认为,360在软件、官方网站宣传金山网盾存在严重漏洞一说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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